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常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023年,常州市公安局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在主动公开方面。根据《常州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加大政务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力度。在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各类文件524件,其中,领导分工调整信息1件,工作情况报告2件,业务工作类信息521件。
二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8件,均于收到当日下发相关属地单位或职能部门进行核查,其中71件有关单位已于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统一答复格式进行反馈,还有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是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构建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审核前置机制,明确由法制支队对全市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进行法律层面审核,最大限度消除法律风险。同步固化定期专题会议机制,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等进行沟通、分析、协商。
四是在平台建设方面。全年共发布平安要闻、警务动态、警方提示、政策解读等各类信息526条。受理答复网民咨询、举报、投诉和建议等信件556件,举办新闻发布会5场,开展图文直播1次。官方微信公众号“常州公安微警务”“平安常州”发布微信图文信息共计1419条,官方微博“平安常州”发布博文1606条。
五是在监督保障方面。连续四年将公安信息网络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绩效考核,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并邀请法制支队专家进行专题培训,提升学习效果。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是机制有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对口部门缺少专职人员,对人事调整、机构调整等方面主动公开还不够,业务素质和法律素养还需提升。
二是内容还需丰富。在线访谈、政策解读、图文直播等栏目工作力度有所减弱,今年未开展在线访谈活动。要坚持“公开大多数”原则,继续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通过访谈、图文、视频等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2023年,常州市公安局共收到市人大、市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48件,其中,人大建议29件,主办11件、协办18件;政协提案19件,主办7件、协办12件。从类别看,涉及交通管理15件,占31.2%,涉及公共安全、治安防控15件,占31.2%,涉及服务发展、执法规范14件,占29.2%,所有建议提案均按规定时间节点办理完成。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常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常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邮编:213022;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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