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狐电竞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结合黎川县
结合黎川县县城公办幼儿园规模容量的实际情况进行招生,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程序,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全面实行阳光公开招生政策。
根据各幼儿园的办学规模,黎川县幼儿园招生计划小班150人,黎川县第二幼儿园招生计划小班150人;黎川县第三幼儿园招生计划小班125人、中班60人、大班105人;黎川县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招生计划小班75人,大班35人;黎川县第四小学附属幼儿园(原日峰镇栗塘小学附属幼儿园,简称四附园)招生计划小班50人。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实际居住地在黎川县第二小学与黎川县实验小学片区的适龄幼儿,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招生区域内的有效房产证明。
2.城区购房户:具有本县户籍,法定监护人在本县城区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
上述两条中,如果适龄幼儿与法定监护人及其祖辈在同一户籍,祖辈房产可作为入园依据;本方案户籍指适龄幼儿出生后首次申报的户籍。
3.工作调动户:法定监护人为外县调(考)入本县城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的适龄幼儿。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实际居住在黎川县新城实验学校片区的适龄幼儿,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招生区域内的有效房产证明。
2.城区购房户:具有本县户籍,法定监护人在本县城区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
上述两条中,如果适龄幼儿与法定监护人及其祖辈在同一户籍,祖辈房产可作为入园依据;本方案户籍指适龄幼儿出生后首次申报的户籍。
3.工作调动户:法定监护人为外县调(考)入本县城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的适龄幼儿。
4.城区租房户:法定监护人为工业园区务工人员的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与幼儿同一户籍。
大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5周岁)实际居住地在黎川县第一小学与黎川县新区小学片区的适龄幼儿,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招生区域内的有效房产证明。
2.城区购房户:具有本县户籍,法定监护人在本县城区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
上述两条中,如果适龄幼儿与法定监护人及其祖辈在同一户籍,祖辈房产可作为入园依据;本方案户籍指适龄幼儿出生后首次申报的户籍。
3.工作调动户:法定监护人为外县调(考)入本县城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的适龄幼儿。
大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5周岁),实际居住地在黎川县第三小学片区的适龄幼儿,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招生区域内的有效房产证明。
2.城区购房户:具有本县户籍,法定监护人在本县城区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
上述两条中,如果适龄幼儿与法定监护人及其祖辈在同一户籍,祖辈房产可作为入园依据;本方案户籍指适龄幼儿出生后首次申报的户籍。
3.工作调动户:法定监护人为外县调(考)入本县城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的适龄幼儿。
小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实际居住地在县城内及日峰镇辖区的适龄幼儿,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招生区域内的有效房产证明。
2.城区购房户:具有本县户籍,法定监护人在本县城区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
上述两条中,如果适龄幼儿与法定监护人及其祖辈在同一户籍,祖辈房产可作为入园依据;本方案户籍指适龄幼儿出生后首次申报的户籍。
3.工作调动户:法定监护人为外县调(考)入本县城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的适龄幼儿。
4.城区租房户:法定监护人为工业园区务工人员的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与幼儿同一户籍。
(一)公开报名。8月11日8:00-8月12日17:00,幼儿家长用手机扫描以下预报名二维码或进入预报名网页链接进行预报名,并如实填报幼儿基本信息。特别提醒:系统设置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所幼儿园报名。
(三)名单公示。8月13日-8月15日,在黎川县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参加电脑派位幼儿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凭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黎川县教体局幼教办复审确定。
(四)参与现场电脑派位的家长代表遴选。有意向参与现场电脑派位的家长,在报名时可勾选家长是否愿意参加现场摇号选项,8月16日确定参与现场派位的家长名单。具体做法:当报名人数少于家长代表名额,报名家长全部入选,空缺名额从公示名单幼儿家长中随机抽取;当报名人数等于家长代表名额,所有报名家长参与;当报名人数多于家长代表名额,则5所幼儿园的报名家长于8月16日15:00到黎川县幼儿园四楼多功能室参与现场摇号,确定参与现场电脑随机派位家长代表,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家长代表资格。
(五)电脑派位。8月17日上午9:00由黎川县幼儿园、黎川县第二幼儿园、黎川县第三幼儿园、黎川县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黎川县第四小学附属幼儿园(四附园)对资格审核合格名单统一在县幼儿园进行电脑派位。具体做法为:当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电脑派位招生计划数时,则全部录取;当合格人数大于电脑派位招生计划数时,则进行电脑随机派位。电脑派位由黎川县教体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家长代表等人员参与,公证员现场公证,由家长代表具体操作。
(六)结果公示。8月17日—8月19日,根据电脑派位结果,确定拟录名单,并在黎川县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预录审验。电脑派位拟招录幼儿的家长请于8月20日持幼儿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房产证等原件分别到黎川县幼儿园(日峰镇十字街46号)、黎川县第二幼儿园(园区中大道4号)、黎川县第三幼儿园(日峰镇人民新路129号)、黎川县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日峰镇职校路51号)、黎川县第四小学附属幼儿园(原日峰镇栗塘小学附属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可正式入园。(备注:现场审核时,只允许一名家长入园)。
革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工业园区规模以上重点企业高管子女等入园对象,如经公开报名、电脑派位未取得入园名额的,可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政策文件,另行申请入园,由教体局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认定材料:户口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及规模以上企业高管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1.黎川县幼儿园、黎川县第二幼儿园、黎川县第三幼儿园、黎川县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黎川县第四小学附属幼儿园(四附园)5所幼儿园同时进行预报名与电脑派位,一名适龄幼儿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其中双胞胎或多胞胎可申请“一号派位,同园录取”,并捆绑录入幼儿信息,如未申请,则默认按“一人一号”进行电脑派位。
2.电脑派位中选者仅限幼儿本人入园,不得转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入园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户籍、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房产证等资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园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网上预报名时,适龄幼儿身份证号和所选园所一经提交,则不能更改;未按规定时间预报名,视为自动放弃电脑派位资格。
5.预报名信息填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禁止重复报名,重报或资料填写不真实者,一经查实不予通过。
6.自愿参加电脑派位的家长,必须是幼儿父亲或者母亲。入场时带好身份证,由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后方可入场。